審美感,即人對美的主觀感受、體驗與評價,是一種賞心悅目和怡情的心理狀態,是構成審美意識的基礎和核心,同時美感又是創造美的心理基礎。審美感認識和其他認識一樣,都是以感性認識為基礎的。人要認識對象的美,必須以直接的方式去感知對象。如感知對象的形體、色彩、韻律、線條、質地等。因為美的事物都有一定的可感知的外貌特征與形象。但美感又不同于一般的感性認識,它還包含著理性認識的內容。因為美的事物不僅具有感性形象和漂亮的形式,而且還有豐富的內在本質和一定的生活內涵。室內設計的空間環境是否給人以美感,首先要看這項設計是否符合空間的用途和性質。美的空間必須具備合適的形態比例、相宜的空間尺度、合適的材料、使用方便的設備以及光源和色彩的和諧。
美的作用是聯系在一起的,不符合用的辦公室設計是很難感到美的,這就是美的實用性所致。其次要看設計的空間環境是否符合形式美的原則。室內設計要給人以美的感受,關鍵在于室內的各種形式要素要符合形式美的原則。實踐證明,一件好的設計作品必須是形式與內容的統一,對于室內設計來說就是功能與形式美的統一。功能是內容,形式是內容的外在表現。如用符合使用功能,符合人體工程學、生理學、心理學的原則指導設計;用對比、韻律、節奏、形、光、色、線、材質等手段處理外在形式。同時注重空間的節奏、形式風格的統一、陳設品的選擇、布置等,只有這樣才能創造美的空間環境。滿足人的生理及心理的需求,給人以美的感受。 |